上海市人才引进,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普通类人员引进两种。 高层次人才引进指: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本市其他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普通类人员引进是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人员。 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普通类人员,各有侧重。 前者是指已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待遇者或在本市工作并符合市人才政策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选择本市单位申请落户的人员; 后者则是指在沪有创业意愿和创新能力,具有发展潜力但尚未达到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海内外华人和外籍华人。下面是知英人力收集到的资料,请各位朋友了解一下
一、一般条件
1.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无购买自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房的记录,在本市工作未满5年; 3.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记录(其中,夫妻一方已实行绝育手术或独生子女死亡的不受此限制);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5.年龄超过40周岁(截止到当年年底)。 5.在本市未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二、主要引进人才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博士后出站报告(含在站人员);
三、政策内容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内高校或国外知名高校完成博士学业后,可以直接申请入户;
(二)其他人才引进: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根据本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凡符合上述要求,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以及在本市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者等)均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四、申请流程
1.人才引进申请; 2.落户申请; 3.落户办理; 4.人才引进落户审批; 5.领取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