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是怎么喝酒的?
江南水乡之一的江苏省,是六朝古都,人杰地灵,英雄辈出。说到江苏,不得不说一个人,那就是刘邦。
刘邦年轻时就特别喜欢喝酒,经常去人家店里蹭酒喝。他经常去的店有两家,都是女老板。每次喝完酒之后,他都不付钱,直接赊账。原因是,她们两个发现,刘邦一来喝酒,店里生意就特别好。每到年底结账时,发现自己赚了不少钱,所以之后,她们两个争着抢着让刘邦来免费喝酒。
刘邦之所以一去喝酒,店里生意就好,一是刘邦人缘好。众人见他在那里喝酒,都会跟着一起去。二是刘邦能说会道,言语风趣,大家在一起喝酒的同时,又能增添不少快乐,慢慢地大家都特别愿意参加这种活动了。其实是,刘邦利用喝酒这种形式笼络人心,增强向心力。人心齐,是所向披靡的前提。说白了,小酒店就是刘邦最初的“讲习所”。之后才有了众人皆知的刘邦在“醉酒斩白蛇”和与高祖酒高歌《大风车》的故事。
著名作家叶圣陶也是江苏人,青年时代就好酒。据叶至的《父亲醉酒》一文中记载:他父亲17岁生日那天写的日记中发现,青少年的叶圣陶就有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郑振铎的《宴之趣》提到:叶圣陶经常与文学研究会成员一起喝酒议事。一次,喜欢“一口闷”的郑振铎劝叶圣陶“干一杯”,叶圣陶却说:“慢慢的,不要这样快。喝酒的趣味,在于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不在于干杯。”叶圣陶虽然反对喝快酒,“然而终于他是一口干了,一杯又一杯。”据说,沈雁冰、郁达夫他们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的时候,入会成员的条件之一,居然是能饮黄酒三斤。
江苏人喝酒特别讲规矩,入席前需要“定位”,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主人、主客、主陪是有讲究的,不可随意。开场就是三杯“集体”酒,然后才可以分头进行。说分头进行就是相互敬酒:初次见面的,喝个“见面”酒;二次见面的,喝个“加深”酒;好酒没见面,喝个“感情”酒,而且是一喝就是两杯,或者是两杯代四杯,可谓“好事成双”。
敬酒,原则上是主敬客,下敬上,幼敬长,少敬老。受敬酒一方,接过酒杯客气一下后,一般应该是一饮而尽。也有的是表示一下“不敢当”的意思,“都是兄弟,同干吧……”酒量欠佳的,也可以举杯示意,小饮一口放下。
陪酒,原则上是客人喝多少,主人和主陪就要陪多少。有恭敬的意思。如果不小心说错话,不要申辩,最好是自斟自饮罚酒一杯为上。
随意,原则上是想喝多少喝多少,江苏人说得“随意”就是随便喝意思,但不可全信。如说“我干了,你随意。”显示的是自己大度,对方也是非常要面子的主,毫不逊色,绝不会随意喝,一定是一口干了。
徐州人在酒桌上更为热情,规则之一是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二是领导、长辈彼此喝完才轮到自己敬。三是能够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是领导。四是自己敬他人,假设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状况而定,比如要看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在自己敬人,内外有别。第五,如是自己职位低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为领导代酒。碰杯的时候自己的杯子永久低于他人。六是桌面上不谈工作或生意,否则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第七,如果实在不胜酒量,只要端杯上嘴,亦可过关。否则,就是“不给面子”之嫌,或者说是对敬酒者的不礼貌。
所谓“规矩”“规则”,说来都不是规矩,常言道,“酒席之上无真理,条条大路通酒杯”,无非是巧立名目,千条万条都是想方设法让对方多喝酒,为酒席桌上曾添欢笑愉快的气氛,增进友好和情谊。有时互相敬酒之后,酒兴正浓,一些年轻气盛者意犹未尽,便会发起猜拳行令,使酒席上高潮迭起。
在徐州各大酒店,菜谱里几乎都一道名菜,那就是“霸王别姬”。“霸王”反过来读就是“王霸(八)”,“姬”即是“鸡”,是当地人根据发生在徐州附近的历史故事创制出来的。这道菜上桌时,类似于一些地方吃鱼那种讲究,鸡头必须对着桌上尊贵的客人。当然了,鸡头对的人要喝一杯“鸡头酒”。取“宁当鸡头,不做凤尾”之意。
江苏人酒桌上赏罚还真有许多名目:迟到者罚;说错者罚;破坏“协议”者罚。还有有“入席三杯、滴酒三杯、摸壶三杯”等等。即,不按时入席的、应干杯而留有残酒的、未得到司令同意而擅摸酒壶的,均要罚酒三杯。有时候罚酒也会见景生情,花样百出,最终都有说辞,而且是让人心服口服。其目的就是让对方多喝酒,活跃酒场气氛。
还有,如一壶斟至某人杯中,恰好斟尽而酒未满杯,则谓之“有喜”,某人须喝了此杯,再启新酒斟满再喝一杯,叫做“壶头壶尾”。当然了,这种情况便是“赏”的喜酒了。
罚酒,一般都是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如是原来的客人,有时初次见面,是不会“罚酒”的,不仅是以礼相待,还会采用其他方式来活跃酒桌气氛。